各建设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经统筹整理,现向各建设单位开放使用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区域评估成果(第一批),具体通告如下:一、各建设单位可对照本通告所附的《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区域评估成果(第一批)》,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填报本通告所附的《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区域评估成果使用申请表》后,以来函形式向我园申请提供区域评估成果数据,三、我园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供区域评估成果数据,建设单位取得区域评估成果数据后,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四、建设单位可运用区域评估成果数据,具体可向各评估事项的主管部门咨询,特此通告,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2022年12月8日附件区域评估公示(第一批)审定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