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下半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经费拟资助单位的公示根据《聊城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2年第三季度博士后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设站(基地)单位申报、县(市、区)初审、市人社局复核等程序,确定6家设站单位、9名在站博士后符合资助条件,资助标准为8万元/人,1个国家级科研成果符合资助条件,资助标准为一次性15万元,1个省级科研成果符合资助条件,资助标准为一次性8万元,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资助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2月8日-12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反映,联系方式:0635—2189150通讯地址:聊城市振兴西路166号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10(西)房间,附件:2022年度下半年博士后工作站(基地)经费拟资助单位名单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8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