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如下:一、2023年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要点2023年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可归结为“三个不变、六个不同”:(一)“三个不变”1.维持结算模式不变,以往已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若未与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在平台完成交易,则作为兜底用户暂由兜底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电网企业与代理购电用户、兜底售电公司与兜底用户暂不提交至交易平台绑定,35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参与电力批发交易或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零售交易,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应根据《浙江省电力零售套餐模式》规定的零售套餐种类开展零售交易,零售套餐种类共3种:①固定价格套餐: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约定固定交易结算价格的零售套餐,③市场价格联动套餐: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月度交易均价基础上约定上浮费用或下浮费用作为交易结算价格的零售套餐,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应在电力交易平台零售交易模块,签订电力零售交易合同,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由电费结算更改为账单确认,售电公司必须要告知签约用户月度平均购电成本、偏差考核费用等相关信息,与售电公司签订2023年度购售电合同,须在2022年12月27日前在电力交易平台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则原电网代理用户、兜底用户购电方式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