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遴选第三方评估验收机构承接樟树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为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江西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赣民字〔2021〕35号)、宜春市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宜民字〔2021〕51号)、樟树市民政局《樟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樟民发〔2021〕68号)等文件精神,对樟树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评估验收,二、购买内容对樟树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工作(即对承接我市1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福城街道、大桥街道、洋湖乡、店下镇、刘公庙镇五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社会组织在2021年10月-2022年10月期间的服务进行评估验收),四、承接单位条件(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机构;(二)成立3年以上的社会组织,近2年年检合格;(三)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项目合同签订后,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六、遴选程序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17:00前,承接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条件,认为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向樟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及社会组织等级证书复印件;2.《樟树市民政局购买服务承接报名表》、《供应商报价书》;3.申请人简介及相关证明,由市民政局对申请承接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申请承接的单位还须接受市民政局组织的答辩;(三)审定,市民政局根据审核意见选择确定承接单位;(四)公示,市民政局对选择的承接单位通过樟树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承接单位在评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联系电话:0795-7362802采购人:樟树市民政局附件1:樟树市民政局购买樟树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项目评估验收服务承接报名表附件2:樟树市民政局购买樟树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项目评估验收服务承接申请书附件3:供应商报价书附件1樟树市民政局购买樟树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项目评估验收服务承接报名表单位名称:时间: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1附件2樟树市民政局购买樟树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项目评估验收服务承接申请书申报单位:填表日期:樟树市民政局一、申报单位情况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经营服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统一代码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数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概述(不少于300字)执行过的同类项目项目名称起止时间购买方购买总额(元)备注二、拟开展服务项目情况项目背景需求分析(不少于300字)受益群体描述(不少于200字)2、项目方案项目目标(不少于100字)项目进度安排(不少于300字)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不少于300字)项目可持续性(不少于200字)三、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学历及专业办公电话手机邮箱专业资质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姓名及职务性别年龄学历及专业职称角色分工联系电话四、项目预算申报资金预算支出明细名目金额(万元)四、项目评审意见申报单位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审批意见评审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3供应商报价书樟树市民政局: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贵局发布的《关于对樟树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评估验收机构遴选的公告》,一、报价表(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23报价合计二、有关资质证明材料(能体现单位业务范围、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如法人登记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