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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0版)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2-08
序号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条件法律依据备注1提交不真实材料取得公司登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计量处7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时销售药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并处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3.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停止生产、经营,”《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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