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德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文件分别征求专家、县市区工信部门、社会公众等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一、专家意见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4日组织局法律顾问对《办法》草案进行审查,专家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1.意见“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工信产〔2020〕183号)自2020年12月5日起执行,德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起执行,省级设计中心和市级设计中心均为独立评审,2.意见“文件第七条‘工业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德州市内注册……’,第八条‘工业设计企业(机构)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德州市内注册……’的内容,二、县市区工信部门意见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1日征求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意见,三、社会公众意见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21日,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1.《办法》第七条中“从事工业设计的人员20人以上”,2.《办法》第九条中“近两年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市工信局依据《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要求“从事工业设计的人员25人以上”,且申报时须提供“近两年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主要是为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做好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