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龙华区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龙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就《龙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的公众意见反馈如下:关于第四章第十条支持开展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推动龙华区内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对龙华区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委托双方须无投资关联),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调整为“推动龙华区内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对龙华区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反馈情况:感谢市民就《龙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宝贵意见,本措施参考了《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上位政策,注明对龙华区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第十条修改为“推动龙华区内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对龙华区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委托双方须无直接投资关联),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