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新增名录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新增名录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市水务〔2021〕344号)文件要求,苏州工业园区已完成新增省保护湖泊(青剑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并通过了区级验收,公告如下:一、划定湖泊青剑湖二、划定标准1.湖泊保护范围总体以河口线向外20m为界,2.对于岸线周边开发利用比较高的区域,结合实际,以设计洪水位线作为保护范围,三、完成工作量完成划定保护范围线总长4.54千米,保护面积0.81平方千米,苏州工业园区水务局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