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建设拟实施单位的公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号)、《安溪县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2022年度总体工作方案》和《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安农〔2022〕130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拟在我县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1家,根据乡镇组织申报,结合项目申请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经研究拟推荐1家单位进行项目实施,现将我县2022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建设拟实施单位名单和建设内容(详见附件)给予公示,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14日二、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1.受理部门: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联系电话:0595-232320370595-687922023.通讯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4.邮编:362400附件:2022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建设拟实施单位名单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7日附件:2022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建设拟实施单位名单序号实施单位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计划总投资(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万元)备注1安溪县虎邱祥泰家庭农场虎邱镇湖东村形茂105号1.三格滤粪柜1个,2.固液分离机及配套设施1套,3.沼气池2个容积160立方米,4.沼液储存池1个容积250立方米,5.污水提升泵及配套设施1套,6.中转池1个50立方米,7.沼液消纳管网及配件30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