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489号)、《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南农〔2022〕427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南安市部分2021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发展特色农业项目的批复》(南农〔2022〕468号)文件,南安市高茹家庭农场等6家农业企业按批复内容完成建设任务(详见附件),经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附件:验收公示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