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信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贵港市信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高管的请示》(贵信德司〔2021〕00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引的通知》(桂金办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经我办审查,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此次财务总监变更,由陈媛变更为王伟华,二、同意你公司此次监事变更,由高鸿变更为杭慧,三、同意你公司就此次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四、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并于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从业人员信息,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1月4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