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促进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1号)《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的通知》(苏农渔〔2022〕11号)《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的通知》(扬农〔2022〕11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2年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以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实施主体进行项目申报,2、申报材料(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主体养殖池塘在2017年2月10日后占用基本农田新开的或在《高邮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禁养区范围内的均不得申报,申报时有在建财政补助项目且未通过验收的主体不得申报,确认符合条件后由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盖章,并将初审合格的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农业农村局项目办,2、项目在方案规定时间内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资金,项目验收时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的水质监测报告,本方案中的池塘标准化改造奖补资金与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全市高邮大虾生态养殖实施方案》中的奖补资金不可重复申领,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在规定建设期内未及时申请验收、项目未实施或未及时提出延后验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科吴志强,附件1:2022年度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表.doc附件2:2022年省以上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doc附件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附件4:2022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立项汇总表.doc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财政局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