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港航管理中心于近期完成了2022年11月申请“航运企业落户”和“新增船舶运力”奖励的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一、经审核,2022年11月,宁波荣正海运有限公司符合“航运企业落户”奖励条件,拟给予该企业奖励资金25万元,2022年11月,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的“北仑19”、宁波荣正海运有限公司的“永星56”符合“新增船舶运力”奖励条件,拟分别给予奖励资金374.832万元和198.96万元,本次公示期为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异议材料上盖章或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的审核结果,宁波市港航管理中心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