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部分项目调整》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简称“巩固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巩固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巩固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效率,根据《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04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2年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部分项目调整》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宁蒗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如无异议,将按公告内容执行,监督举报电话:县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88-5521050),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附件:1.关于对宁蒗县2022年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部分项目调整的通知2.资金调整宁蒗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6日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