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绿制〔2022〕25号各区县(市)经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有关企业: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节能〔2019〕1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审核,浙江星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标准和要求,确定为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四批),各有关企业要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生产流程,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科学化、集约化和绿色化,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附件: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四批)名单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2月14日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四批)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