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八条措施>等四个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9-11月以来申请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为期7日(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如有不实,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28-37610965具体名单如下:序号返乡农民工创业者性别身份证号码创业项目补贴金额(元)1余朝东男511128********4532眉山市彭山区公义东哥日杂品经营部10000.002袁桂勤女511128********6441眉山市彭山区袁姐按摩店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