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通告为表彰激励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同意,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即日起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工作,二、资格条件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相关知识产权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一)单位或个人资格条件1.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4.被提名门类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为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的第一权利人,曾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现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作为被提名个人的,其参评的知识产权成果应当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取得,提名者严格审查被提名单位或个人及相关知识产权项目的资格条件,提名前应在本单位或本地区、知识产权权利人所在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提名情况,提名前应在知识产权权利人所在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提名情况,组织被提名单位或个人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省知识产权奖评选系统”提交《提名表》,省(部)属单位、设区市政府和省实验室对被提名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提名工作作为省知识产权奖评选第一步,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pdf2.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pdf3.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设区市提名名额分配建议表.pdf4.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表、基本要件清单、自我评价表.zip5.共有权利人知情同意书.docx6.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公示表.zip7.各设区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不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