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有关要求,现就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知如下,二、供应商审核推荐流程脱贫县建立“主体自愿申请、县级部门推荐、平台审核”的“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供应商通过“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入驻申请,贸易企业受供应商委托在“832平台”代理销售农副产品的,贸易企业可受供应商委托在“832平台”管理系统代为提交入驻申请,脱贫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对供应商生产经营状况、产品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进行把关,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重点对供应商联农带农和帮助脱贫群众增收情况进行把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县级部门推荐供应商相关信息的审核,脱贫县县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加强供应商和产品动态管理,强化“832平台”运营服务、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工作跟踪评估,各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供销合作社建立沟通机制,“832平台”定期向省级以上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供销合作社等部门报告供应商入驻、产品销售、平台运营情况,各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消费帮扶工作成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