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金〔2022〕28号),现提前下达你局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及列支科目见附件1),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该项指标列2023年“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预算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待2023年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下达后据实结算,二、请你局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四、请你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规定使用资金,五、请你局将2022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于2023年1月16日前报送我局,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2.江门市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资金明细绩效目标表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金〔2022〕28号)江门市财政局2022年12月4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市金融工作局、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