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内容(一)信用承诺的适用对象信用承诺的适用对象是指在本省区域内向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行政事项申请的旅行社和导游,(二)承诺的主要内容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诺严格依法规范诚信地开展旅游经营服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觉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承诺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承诺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等内容,(三)工作程序1.从2019年12月5日起,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全面实行申请人信用承诺管理制度,应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行政相对人“信用承诺书”,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完成信息填报(承诺书统一用pdf格式),三、承诺应用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四、保障措施(一)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专人,确保信用承诺工作有序推进,(二)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进行宣传,引导市场主体了解信用承诺的内容和要求,引导作出信用承诺,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自觉性,(三)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行政审批人员、市场监管人员、信息技术保障人员业务培训,使之熟知规则、熟知流程、服务周到,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联系电话:0571-85212120附件:1.信用承诺书(旅行社企业)2.信用承诺书(导游人员)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12月10日附件1信用承诺书(旅行社企业)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本企业作出如下信用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愿意接受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市场主体名称:(填写全称并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区域代码:主管部门:法定负责人签字:承诺日期:附件2信用承诺书(导游人员)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愿意接受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