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绿色化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根据《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47号)有关规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发放奖励资金共计250万元,一、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310号)名单的、各奖励100万元,合计200万元,荣誉称号单位名称奖励金额(万元)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100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100一、对入选《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情况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2〕193号)名单的浙江大农机器有限公司、温岭市花兰机械制造厂(普通合伙)、温岭市三林汽摩配件厂、浙江豪贝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各奖励10万元,合计50万元,荣誉称号单位名称奖励金额(万元)2021年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浙江大农机器有限公司102021年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温岭市花兰机械制造厂(普通合伙)102021年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温岭市三林汽摩配件厂102021年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浙江豪贝泵业股份有限公司102021年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1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情况,联系电话:市财政局86086586,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温岭市财政局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