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全省加工贸易、机电及高新技术产业进出口工作通知如下:(一)系统总结加工贸易工作,深入总结近五年来出台的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政策措施、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总结近五年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情况,包括:加工贸易重点产业、配套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加工贸易产业链、供应链培育建设情况等,(二)分析研究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情况,请深入调研本地区开展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情况,重点摸底本地区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资质企业开展出口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出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我省保税维修项目发展壮大,具体包括:各市州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贸易情况,(五)切实做好2022年加工贸易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加工贸易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包括:支持项目明细、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效果、存在的问题、政策建议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请各市州商务部门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商务厅加工贸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