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县)财政局、金融办,各融资担保机构:为持续推进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我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实地调研,结合其功能定位和发展意愿,确定了第二批海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在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实现保本微利运营,规范收费标准,不得向客户收取担保费以外的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不断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控水平,对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政策扶持、资金支持、薪酬激励的重要依据,附件:第二批海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第二批海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序号名称机构性质实收资本(万元)成立时间注册地股东1海南弘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国有全资100002021年4月6日海口市海口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乐东黎族自治县融资担保中心国有全资20002015年10月30日乐东县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3儋州城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国有全资50002016年9月8日儋州市儋州市财政局(占股60%)、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股40%)4临高县融资担保中心国有全资50002006年4月26日临高县临高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