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新增粮食面积生产任务,经研究同意,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全方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原则上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必须按原渠道重新申报,并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三、严格资金管理,减少年度资金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实行乡级报账制度,资金报账严格按照《信丰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乡级报账制操作办法》(信财农字〔2017〕5号)文件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附件: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项目计划表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