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创新型企业树强扶优的若干意见(修订)》(甬高科〔2020〕45号)和《关于申报2022年创新型企业树强扶优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经企业申报、所属街道(专业园)初审、主管部门复核,我区拟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进行财政补助,现按规定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扫描版)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公示期限:2022年12月2日-12月8日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807室(邮编315040)电话:89288694邮箱:861251309@qq.com附件:第五批公示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