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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上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12-02
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4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浙江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运维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9号),我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758.70万元,依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9〕163号)规定,现将2023年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美丽城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运维奖补资金等支出,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溪市财政局2022年11月25日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2年11月25日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安排类别项目名称或其他分配对象列入省政府考核或省建设厅年度计划文号规模总投资(万元)实施单位下达资金(万元)备注大类编号小类编号1美丽宜居示范村乡镇处383.72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处619青湖村、童家村1-17幢3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房管处3344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乡镇处108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共72户5美丽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办8446农村生活污水运维运维站4007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执法局70五里亭、兰荫村、溪西帝景、罗兰城、北辰花苑、阅江豪庭、行知村合计2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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