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的通知》,经地方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省科技厅确定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如对名单有异议,可以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准确,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联系人:石新辉,024-23983401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邮编:110004附件: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