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合法经营“小饭桌”公示工作,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小饭桌”,(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小饭桌”落实公共卫生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四)公安部门负责辖区内“小饭桌”治安管理工作,(五)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小饭桌”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指导,三、日常管理“小饭桌”开办者为学生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四)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基本要求1.开办者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保障托管协议,4.“小饭桌”应加强对托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5.“小饭桌”的开办者和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应根据托管学生人数配备工作人员,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小饭桌”的星级评定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小饭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四星级“小饭桌”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三星级“小饭桌”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一次,非星级“小饭桌”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