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及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1603号)精神,我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参加本年度申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已认定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省级孵化器”)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主体,(二)参与本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且获得市科技局推荐的主体,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在线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二)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于12月13日(星期二)前将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三)经市、区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请各申报单位于12月14日(星期三)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式2张,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至区科技管理部门,(四)请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于12月15日(星期四)前将推荐表、本辖区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光盘(一式2张)报送市科技局,附件:1.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3.2022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区级)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