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赣人社发〔2017〕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2〕117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对申报基地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等程序,认为瑞昌明珠创业孵化基地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较为健全,具备规定的创业孵化功能,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和基础配套设施,运行良好,符合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条件,经研究决定,同意认定瑞昌明珠创业孵化基地为2022年瑞昌市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7日,如有异议者,请拨打举报电话:0792-4230382,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