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共同对《杭州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实施细则》(杭粮〔2009〕36号)进行了修订,(八)杭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市粮食物资局)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对市级储备粮轮换行为和数量、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九)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收储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的轮换,(十七)经市政府批准的市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由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和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联合下达市收储公司实施,(十八)市收储公司根据市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分批提出轮换计划及实施方案,报市粮食物资局审核同意后实施,2、市级储备粮轮换补库采用政策性粮食收购、市外订单收购、委托收购、公开竞价招标采购、加工转化、进口等方式进行,(二十三)市收储公司和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应当按时完成市级储备粮的轮换出库、入库计划,并保证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向市粮食物资局报送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由市收储公司报市粮食物资局与市财政局备案,由市收储公司报市粮食物资局与市财政局备案,由市收储公司报市粮食物资局与市财政局备案,由市收储公司报市粮食物资局与市财政局备案,市收储公司将年度损溢和处理情况报市粮食物资局与市财政局备案,(二十九)市收储公司应当按月向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报送市级储备粮数量、品种、库点、轮换等情况,市粮食物资局及时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轮换和库存数量、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