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工信〔2020〕230号),我局按照有关验收流程,对照中心建设有关条件要求,开展了2021-2022年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申报工作,现将2021-2022年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业务科室联系电话:2220093,监督电话:2254584,附件:2021-2022年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2月1日附件:1.2020年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