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30日扬州市网上中介超市运行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网上中介超市运行与管理,为全市项目业主、中介机构提供选取和承接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网上平台,承担信息发布、网上交易、监督管理、评价公示等综合性服务工作,本办法所称项目业主,第六条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为网上中介超市管理机构,信用信息管理部门为网上中介超市信用管理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核查服务,项目业主、中介机构可以自行入驻网上中介超市,项目业主按照“一事一选”原则在网上中介超市自主组织开展中介机构选取活动,采购公告需项目业主补正信息的,网上中介超市运营服务机构应当告知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第十二条网上中介超市运营遵循项目申请属地服务原则为项目业主提供平台服务,公众可以直接向交易地网上中介超市运营服务机构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咨询、投诉、举报,第十三条网上中介超市运营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机构日常考核管理,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在项目完成后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和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第十五条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和运营服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网上中介超市的交易各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