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务会研究通过,第二条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以下简称“人才服务基地”)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培训、人才招聘引进等人才工作服务,第三条人才培训主要指为中小企业开展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及高技能等方面的人员培训,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制定全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申报标准,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单位(机构):(一)以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人才招聘引进工作为主,其他机构年度开展中小企业人才服务营业收入不少于50万元(人才招聘引进服务收入不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收入等),3.开展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少于200人次,2.开展中小企业招聘引进高端人才不少于50人次,第四章申报程序第八条人才服务基地申报程序:(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向注册(登记)地所属县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拟推荐服务机构,第十一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鼓励、支持人才服务基地为中小企业开展各类人才服务活动,第十二条人才服务基地应接受所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应当同时报送所属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十五条人才服务基地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所属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十六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评审通过的人才服务基地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