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关于企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相关人员就业奖补(奖励)申报办法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9】2号)的要求,在受理各项补贴申请时,严格执行资金的审核、支付流程,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法合规,现计划拨付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吸纳脱贫人员就业奖补17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公示期为7天,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马尔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说,联系电话0837-2822208、2832441,马尔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2年11月29日附件1:企业吸纳奖补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