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和《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深科技创新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市科技创新委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列入应验收项目清单(附件1)的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按要求将纸质验收申请资料交至市科技创新委,二、验收申请资料承担单位申请项目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验收申请书,三、验收方式市科技创新委按规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四、验收程序(一)形式审查各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验收申请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yanshou@sticmail.sz.gov.cn(请标注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市科技创新委组织形式审查,通知承担单位按期补正并提交,通知承担单位打印纸质验收材料,(二)现场验收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评审,(三)公示和下达验收结论市科技创新委出具验收结论,五、相关要求请各承担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附件:1.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应验收项目清单2.项目验收申请书3.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编写提纲4.项目科技报告编写规范(含科技报告承诺书)5.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模版)6.项目绩效自评表7.项目验收纸质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说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11月29日(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88102521)附件:1.附件1: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应验收项目清单.xlsx2.附件2:验收申请书.docx3.附件3: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x4.附件4:项目科技报告编写提纲(含科技报告承诺书).docx5.附件5: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模版).docx6.附件6:绩效自评表.docx7.附件7:验收申请纸质材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