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2〕260号)文件要求,我县今年需遴选25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研究,拟确定永泰县2022年25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1-24832127县科教信息服务中心电话:0591-24836667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8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2〕260号)文件要求,我县今年需遴选25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研究,拟确定永泰县2022年25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1-24832127县科教信息服务中心电话:0591-24836667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