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提前批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22﹞4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6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提前批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0年12月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分解方案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上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联系单位:县财政局8062103,县水利局8073380,附件:松阳县财政局、松阳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提前批重大水利项目的公示(表格部分).doc松阳县财政局松阳县水利局2022年11月28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