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画眉、鹩哥、红胁绣眼鸟等传统笼养鸟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非法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依法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我局拟对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实行标识管理,起草了《省林业局关于对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实行标识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9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止,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2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邮箱:gzysdzwbh@126.com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91号贵州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邮编:550001)省林业局关于对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实行标识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附件1画眉等标记个体信息档案.xlsx附件2画眉等标识管理信息统计表.xlsx贵州省林业局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