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管理,推进高水平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根据《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启动开展2022年度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18、2019年度获批的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二、评价方式及内容坚持质量和贡献为核心的绩效评价导向,采取自我评价、专家组审阅材料、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整体建设成效、建设任务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三、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并填写《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表》,于11月30日下班前将绩效评价表(一式两份)和支撑材料报送烟台市科技局社会与海洋科,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联系电话:6786647,邮箱:yantaisfk@yt.shandong.cn,附件: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表.docx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