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滨港路南侧海域的沈家门渔港休闲渔船停泊基地工程提出变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2年11月29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联系电话:0580-3711605项目名称用海单位用海位置用海面积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申请时间沈家门渔港休闲渔船停泊基地工程舟山市普陀区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普陀区沈家门滨港路南侧海域约2公顷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2031年6月17日止(按原证书)附位置图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2022年11月28日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