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落实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22〕110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中已通过审核的项目资金(详见附件),涉及金额共计11,716,099.57元,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997380咨询,附件:1.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流通领军企业稳定经营项目拨付表2.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企业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名录项目拨付表3.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项目拨付表东莞市商务局2022年11月28日附件:1.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表(支持商贸企业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名录).xlsx2.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表-领军企业.xlsx3.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表-促消费活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