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22-22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新引进人才安家落户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惠市人社规〔202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现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新引进人才安家落户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2022年11月25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新引进人才安家落户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新引进人才安家落户补贴发放工作,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本市新引进人才,“新引进人才”是指2022年之后(含2022年)引进且首次在惠参加工作并参保的人才,第二章发放条件第四条发放对象及补贴标准(一)安家补贴1.非行政机关、非参公管理单位、非个体工商户新引进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第五条新引进人才申领补贴,(二)新引进人才申请补贴前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均满12个月且当前正常参保,(三)新引进人才所获得的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学历、学位等须在引进到本市工作前具有且已持有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第三章申报和审核程序第七条申请人应在新引进到本市工作3年以内按规定提出申请,由新引进人才申请时工作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粤财扶助”平台后台管理系统进行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发至人才在本市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金融账户,第九条新引进人才在申请补贴时,(一)《惠州市新引进人才安家落户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