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中共通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通江县生猪稳产保价八条措施的通知》(通委农领〔2022〕16号)要求,确保全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养殖场(户)饲养能繁母猪的积极性,稳定生猪产能,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对养殖能繁母猪的生猪调控基地业主给予补贴,稳定生猪生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生猪调控基地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生猪调控基地补助资金20%由市级财政承担,80%由县级财政承担,县级生猪调控基地补助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现将拟支持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7天(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日),请电话或书面向通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附件:通江县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对象表通江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