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我市生猪新增产能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0〕109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农发〔2020〕88号)《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助农纾困增产保供的实施意见》(甬委农办发〔2022〕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宁海县2022年第一批生猪新增产能市级奖补资金15.2万元(详见附件)予以下拨给相关乡镇,现将宁海县2022年第一批生猪新增产能市级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止,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5日附件宁海县2022年第一批生猪新增产能市级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序号分乡镇小计补助项目和补助单位项目内容补助金额(万元)备注生猪规模养殖场引种补助小计15.21长街镇人民政府宁波市海联畜牧有限公司市财政按规模猪场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给予500元/头的补贴,1.45宁海县振祥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市财政按规模猪场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给予500元/头的补贴,共计66头,3.3宁波淼丰牧业有限公司市财政按规模猪场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给予500元/头的补贴,4.152胡陈乡人民政府宁海鑫欣牧业有限公司市财政按规模猪场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给予500元/头的补贴,3.33大佳何镇人民政府宁海县大佳何镇王孝富养殖场市财政按规模猪场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给予500元/头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