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2022年1月19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养殖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二、主要任务(一)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分区分类治理生活污水,科学合理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可通过黑灰水分类收集处理、与畜禽粪污协同治理、建设人工湿地等方式处理污水,(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生态环境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明确整治重点,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生活污水、垃圾、种植、养殖等污染统筹治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将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底前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放和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等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