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府办简复第20200052号》、根据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富阳区分公司《富春山居农产品品牌馆委托运营协议》、《关于下达富阳区2021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富绿转办〔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8号),现对富春山居农产品品牌馆线下实体店富春・味道邮政店和富春・味道杭野店经验收和核定拟补助资金后,拟实施资金补助200万元,现将资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电话:6332278561717797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