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株科发〔2016〕52号)和有关管理办法,经有关单位自评、资料审查、会议评审等程序,拟定了2022年度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拟定结果附后),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731-28687607(规划与监督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68号附件:2022年度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拟定结果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