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29号)要求,下达各镇乡(街道)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数据等,二、补贴依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三、补贴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补贴对象,四、工作要求请各镇乡(街道)严格按照《四川省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川农函〔2022〕242号)的规定,做好补贴发放工作,一是要按要求做好补贴对象认定、面积认定、资金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三是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五、纪律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附件: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