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按照《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自人社发〔2022〕8号)文件要求规定,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适用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以往年度已申请享受过该项政策的失业人员不再重复申请享受),申报期限: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方式:符合条件人员自行申报,可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计算,补助标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15元/人·月,发布单位: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3-2618990(自贡市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